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 背后的真相让人始料未及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菜 热点要闻 2023-03-09 20:07:24

原标题: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侄甥可代位继承遗产男子无儿女8名亲戚争房产!侄甥可代位继承遗产 近日,“男子无儿女 8亲戚争夺房产”一事登上热搜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他的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

因此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一个都没有

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原告7人诉称,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根据《继承法》分享刘老伯的全部遗产。

2021年1月,《民法典》增设“侄甥代位继承”制度,原告变更诉请,请求法院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对刘老伯的房产予以分割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由7名原告中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

什么是代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本案中,刘老伯未婚未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均先于其亡,其遗产可由侄甥代位继承法院在对上述规定进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侄甥代位继承是《民法典》新增设的制度对于被继承人来说,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也是较为亲近的人,在前面几种情形下,基于养老送终的常情考虑,大多数人会第一时间想到与自己存在血缘关系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也比较倾向于将遗产留给侄甥。

《民法典》顺应这一常情做法,增设侄甥代位继承的规定,一方面可以鼓励、促进侄甥对鳏寡孤独亲属的赡养,引导人们重视亲情、加强亲属间的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遗产在血缘家族内部流转,减少产生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更好地发挥遗产的效用。

(中国小康网综合新闻晨报、九派新闻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