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几次 规定是这样的 知识具体如下

阿菜 投资理财 2023-03-21 10:20:49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市公积金中心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长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提取次数由以往的一年两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提取公积金要带什么材料?下面十种情况可分别准备材料提取一、 购买商品房(一)所需资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2、首付款发票;3、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人力资源部有标准格式,下同);5、合同中如有共同购房者(父母、配偶、子女),需要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 *** 开具证明)。

(二)期限 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一年内二、 购买二手房(一)所需资料:1、产权证;2、契税完税发票;3、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人力资源部有标准格式);5合同中如有共同购房者(父母、配偶、子女),需要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 *** 开具证明)。

6.购房发票(二)期限 契税发票一年内三、 经济适用房(一)所需资料:1、《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2、拆迁补偿协议;3、付款发票;4、身份证;5、已婚的需结婚证,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人力资源部有标准格式);6、合同中如有共同购房者(父母、配偶、子女),需要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 *** 开具证明)。

(二)期限 买卖契约一年内四、 租房 (南京行政区域内名下无房才可办理,缴存满3个月)(一)所需资料:1、租住房产权复印件(房产必须位于南京市);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3、身份证;4、本人名下南京建行储蓄卡,无卡支取时请同时办理储蓄卡。

(二)期限 材料无时间限制;银行柜台每年6至12月均可办理,一次性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但是每年只能提取1次五、 偿还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一)所需资料:1、贷款证明;2、身份证;3、结婚证或者未婚的婚姻状况声明书。

(二)期限 贷款证明30天有效;每月1-15日办理六、 偿还其它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含外地)(一)所需资料:1、贷款证明;2、贷款合同;3、预售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4、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5身份证;6、结婚证或者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二)期限 贷款证明30天有效;每月1-15日办理 七、 偿还南京市18家银行发放的商贷(一)所需资料:1、贷款证明;2、贷款合同;3、主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各大城市人民银行打印,南京市在大行宫全民健身中心对面)4、身份证;5、结婚证或者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

(二)期限 贷款证明30天有效 ;每月1-15日办理 (三)18家银行为: 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行、花旗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八、 偿还南京市18家以外银行发放的商贷,偿还外地银行发放的商业银行 (一)所需资料:1、贷款证明;2、贷款合同;3、主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各大城市人民银行打印,南京市在大行宫全民健身中心对面)4、身份证;5、结婚证或者未婚的需婚姻状况声明书;6、预收房屋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7、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8、上一年度还款流水。

(二)期限 贷款证明30天有效;每月1-15日办理九、 外地户口的离职(一)所需资料:1、离职证明或终止合同证明;2、外地社保缴纳证明;3、外地户口本或者户口迁移证;4、身份证(二)期限 无十、 退休(一)所需资料: 1、退休证;2、身份证。

(二)期限 无怎样才能提取到公积金?1化工设备公司到人力资源部,安装公司至安装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2拿着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上述十大类中的资料到南京市玄武区新庄龙蟠路161号南林大厦一楼建行城东支行办理。

另外,签约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所需资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登记证明;2、主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各大城市人民银行打印,南京市在大行宫全民健身中心对面);3、身份证;4、结婚证;5、还款银行卡;6、到主贷人交公积金的银行签协议。

本公司员工至南京市玄武区新庄龙蟠路161号南林大厦一楼建行城东支行办理(以上内容综合自新华报业网、交汇点及网络)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1. 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9、家庭生活困难(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2. 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提取材料南京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发票;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3、全额购房发票(收据);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

3、付款发票;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公积金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材料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3、购房发票(收据);注: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的材料与本市购房一致4. 提取额度及时限部分提取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2、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南京其非住房类别提取公积金额度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全额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1、离休、退休的;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4、出境定居的;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每年6、12月集中办理办理时,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职工(配偶)购房、建房和修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时限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每年办理一次;南京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办结时间:15工作日资金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5. 提取地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地址:太平北路51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5-68505411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南京铁路分中心电话:025-85820201地址:中山北路260号13楼1303室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电话:025-52286084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管理中心六合分中心

电话:025-57124172地址:六合区延安北路29号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管理中心浦口分中心电话:025-58882600地址:浦口区文德路5号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溧水分中心电话:025-57222220地址:溧水区中大街48-3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管理中心高淳分中心电话:025-57336345地址:高淳区镇兴路208号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来源:江苏苏商房产)